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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新疆”需要法治德治一体同行

法治与德治双翼齐飞,新疆已在路上。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让法治和德治交融互促、一体同行,我们需要更大的努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将具有硬性强制力的法律和具有柔性约束力的道德紧密结合,是中国历史传统中有效的治理思路与手段。如今,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提出,让法治与德治又有了新的努力方向。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从近年的治疆实践来看,我区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方面已经做出很多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精神文明领域,新疆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深刻印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舞人心,各种公益行动深入生活,“最美基层干部”“最美警察”“最美医护人员”“最美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一个个鲜活的榜样,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了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在全社会树立了正气之风。从“草根慈善家”阿里木、“感动中国人物”阿尼帕•阿力马洪,到知识改变命运的热汗古丽•依米尔、被称为边境线上“活界碑”的魏德友,再到这两年大量涌现的见义勇为的“新疆好小伙”等,他们的事迹感动了新疆、感动了中国。他们身上的高尚品质,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

当我们回顾以往,不难发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作贡献,早已成为全疆各族人民的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早已成为以德治疆的重要组成,并为依法治疆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强大内生动力。

可以说,法治与德治双翼齐飞,新疆已在路上。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让法治和德治交融互促、一体同行,我们需要更大的努力。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法治来推动,也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熔铸到法治实践中,才能让其在我们的社会落地生根。这就要求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疆具体实践中,落实到立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环节,形成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环境,用法律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通过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积极探索和有效途径办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疆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题词,既凝聚着党中央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也承载着全国人民对我们的热切期待。在全面依法治疆的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是法治建设的灵魂。可以预见,法治与德治的交融互促、一体同行,必将为“美丽新疆”建设注入澎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