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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建立八项制度全面推进乡村建设

人民网南宁2月12日电 近日,江南区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根本目标,组织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江南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江南区乡村清洁有奖举报监督制度》一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印发执行,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乡村清洁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村民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参加乡村建设监督管理,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清洁乡村生态活动成果,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为有效管理好农村生活垃圾,江南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原则,修订了《江南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实行村收集、镇转运、片区处理的工作模式,并由各村民委员会通过制定完善《环境卫生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的思想觉悟、规范村民行为、涵养卫生习惯,同时由村保洁员加强网格责任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清运,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使村屯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保持干净、整治、卫生,大力改善和提升村容村貌,实现乡村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和宜居目标。

江南区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清洁监督举报工作流程,有序引导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环境治理,对发现在乡村公路、池塘、水库、村道、公厕、村民房前屋后及其它公共场所,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相关规定,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六种类型各种不良行为,鼓励村民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经核实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举报,每次将可得到一定的奖励。江西、苏圩、延安三镇和沙井街道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执法队对村民群众举报的案件认真进行登记、核实,同时进行立案查处,对举报人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各种行为,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自“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启动以来,江南区成立了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美丽江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以“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为根本理念,注重把制度建设作为“乡村建设”管根本、管长远的重要环节来抓,围绕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村公共服务便捷普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活动深化拓展等目标,除最近修订完善的两项制度外,先后建立了联席例会制度、网格责任制度、听取汇报制度、实地调研制度、考评督查制度、通报问责制度。目前,江南区乡村建设的八项制度在城区乡村建设“考评办”、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城区“两重两问”办的联合考核、督促、指导下全面落实,协调推进,健康运行,有力推动城区宜居乡村建设,全面的改善农村生活居住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郭超前)

(责编:李敏军、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