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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驱动互联网规范发展

日前,一封关于支付宝的道歉信在网络广泛流传,并引起《人民日报》等党媒的关注。原来,最近火遍朋友圈的支付宝年底账单,以几乎无法引起用户关注的超小字体,默认勾选了“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的授权。这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涉及“直接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的“大事”!对此,支付宝公开发表道歉信,并称“愚蠢至极”。

互联网时代,数据安全至关重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将近8亿人。包括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个人喜好等在内的用户个人数据一旦泄露,将对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所以,《芝麻服务协议》并不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

客观的讲,数据开放共享极大地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度。无论是新闻客户端精准推送个人感兴趣的信息,还是网络平台为使用者量身打造个性化定制服务,都说明了“互通有无”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但是,开启美好网络新时代的钥匙必须掌握在用户手中,“授权”或者“退出”不能由商家说了算。否则,“潘多拉的魔盒打开容易,合上却太难”。

事实上,《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这就是说,以不正当手段“代替”用户作出默认同意信息授权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换言之,互联网运营商必须依法保护用户的隐私权和选择权。

法律是总要求,管住是硬道理。依法治网、依法办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不能仅仅依赖企业自觉,还必须要有一整套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比如,各级网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于网络空间的内容管理,行业协会则要引导企业依法完善服务体系。如此,对互联网健康发展、用户信息安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随着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连续四年成功召开,需求互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新规则的目光已经投向东方。希望所有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建设网络强国夯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