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电影里的故事我听说过,是我们邻村的一个小孩儿犯的错,我以后也一定会引以为戒的。”刚为学生们放映完微电影《同在蓝天下》,齐河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张菊就听到了一个孩子给她的反馈。
每次收到孩子们的反馈,张菊都非常开心。在她看来,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都还未成熟,具有可塑性,她跑遍了当地的所有中小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就是希望孩子们能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
“青少年不懂法让人痛心”
2015年9月开始,张菊开始负责未检工作。在办案的过程中,她发现很多案件反映出青少年不懂法的现状,这让她非常痛心。
“青少年应成长在一个健康、法治的社会环境中,但一些侵权行为却给青少年尚未成熟的心灵蒙上了阴影。有些孩子无法忍受其所带来的痛苦,选择出走,甚至轻生,有的为转嫁痛苦去伤害别人,所有触目惊心的案例,都说明了青少年法律观念的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约束自己。”检察官的责任和良知让张菊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她与同事自发组成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组织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观看法治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等各种活动。为抚平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她还自学了心理学课程,并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不管是自己犯错的青少年,还是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青少年,身心均会遭受不同程度的创伤,严重的会带来一生的阴影,因此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张菊说。
“普法要走进孩子的心”
“现在的青少年生活丰富多彩,能真正触动他们心灵的东西太少了,因此,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平台、载体、阵地和形式尤为重要。”为了能够让普法效果更好,张菊在法治宣传过程中会着重突出主题普法、板块普法,结合动画、案例、游戏开展普法教育。
2017 年,德州市齐河县检察院投资120多万元在县第五中学建设了集多媒体、数字化、互动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了法律大课堂、心理咨询室、警示教育室、中华传统美德室等,同时强化人员配备,选配1名责任心强、熟悉未检业务的入额检察官专职负责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并配备专职解说员10 名,满足全县青少年、教师、家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的需求,促进了学校法治教育的延伸和拓展。
张菊借助这一法治教育基地,联合教育局、社会志愿者组成宣讲团,将法治教育、心理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结合在一起,开展三位一体联动教育。
“多种多样的形式能让孩子们不再感到普法的枯燥,而是体会到了学法的乐趣。”张菊说,她和同事们摒弃枯燥的说教,结合所办案例,拍摄“ 微电影”《 同在蓝天下》《 忏悔信》等,分别讲述检察官在办案中教育和挽救迷途犯罪少年、抢劫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后的自省、美德青少年奋斗的故事,同时,从“微”处着眼,增设“微课堂”,采取小时段、小范围、小专题等方式,将系统的法律知识、经典的国学精华,制作成不超过25分钟的系列“微课堂”,有效突破了传统法治教育大灌输、小收获的瓶颈。
为了让法治宣传走进孩子的心灵深处,张菊对每一个课件都做了精心准备,从了解孩子们的现状、 心理特点到准备教案,每一细节都反复推敲。
女儿一直是张菊的试听学生,每次准备完新课,她都第一个讲给女儿听,认真听取女儿给她提出的意见,她就这样一边给女儿试讲一边改稿,最多的一个课件改过16次。
“尽管辛苦但是值得”
2017年7 月开始,张菊参加了山东省的法治巡讲活动,4 个月的时间,她和巡讲团的成员巡讲35 场,实现了全省 17 个地市的全覆盖。除了办案,她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普法工作中。
一节45分钟的普法课,从准备文案、找素材、收集案例做课件再到熟悉课件,这些前期工作可能需要 45天。尽管过程很辛苦,但是每次把课件呈现给学生们,看到他们笑得开心,感受到他们和自己的互动,张菊觉得一切都值了:“我讲的内容只要能有一句话让他们触动,我就觉得没白忙活。”
“这些年办案、培训、比赛接连不断,出差毫无规律。我的家人从无怨言,接送孩子、辅导作业本来都是我的活儿,但我很少有时间去做,丈夫在法院工作也非常忙,他从未埋怨过我,一直默默地支持我。”提起家人,张菊非常感激。
女儿的懂事儿更是让她心里有些愧疚,“说句心里话,我不想错过女儿的每个成长阶段,想陪着她慢慢长大。可是我的工作岗位,注定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留给她,有时候,我跟涉罪未成年人谈心的话比跟我女儿说的话还多。”“妈妈正在学习、妈妈在加班、不能打扰妈妈、妈妈工作很累,让妈妈休息一下……”每每听到女儿这样说,张菊的眼泪总会在眼眶中打转。
高忠祥 李卓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