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罩在心里的阴霾终于散去了”
——湖北省荆门市扫黑除恶攻坚战纪实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史兆琨 记者郭清君)“前面的我都认罪,但大桥巷聚众斗殴事件发生在2014年,那时我还没满16岁,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我的农历生日,希望检察官帮我核实。”听到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后,湖北省京山县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李晶君认真记录,提审结束后迅速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侦查发现,1998年农历四月十五是公历5月10日,与案发时间5月5日仅相差5天。京山县检察院最终认定他对该起犯罪事实不负刑事责任。
这名被告人是郭某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被告人之一。今年2月8日,京山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对郭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杨某等28人决定执行一年至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办理该案时,京山县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机关做好该案办理的各项保障工作,带领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学习办案经验,提高庭审预判能力;积极安排好庭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为庭审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将精准打击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
“郭某团伙先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2起,涉及罪名12个,涉案卷宗近200卷,涉案金额上亿元,是我们受理的规模最大、为祸最深、影响最广的一起涉黑案件。”京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世平告诉记者。京山县检察院注重强化与公安、法院的联动配合,召开联席会议9次,就该案的涉黑特征、个案定性进行探讨。“仅一个月,我们就完成了审查起诉。”王世平说。
如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现精准打击,京山县检察院也颇费心思。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对郭某组织、策划、指挥、参与实施的13起刑事犯罪和3起违法活动进行指控外,京山县检察院提出,郭某对由其组织成员以组织名义实施并得到郭某认可或者默许的29起违法犯罪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我们对关联案件中的28名初犯、偶犯及少数未成年人,建议公安机关作为案外人员分案处理。”京山县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陆争映认为,这有效实现了精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荆门市检察院对该案高度关注,派驻指导组全程进行指导,在庭审中还邀请湖北省检察院公诉处进行指导。
在深入研究案卷材料过程中,该案8名被告人涉案时是未成年人、占全部组织成员27.6%的情况,引起了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雷爱民的高度重视。
“这些涉黑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以下特点:被告人多出自不完整、不和谐的家庭;均为多次犯罪,大部分前科劣迹多;在涉黑组织中多充当打手角色;多为被动或无意识加入涉黑组织。”雷爱民在接受采访时说。
在荆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京山县检察院安排涉案未成年人家属进行亲情会见,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还积极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该院还对发案率高的社区和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协调配合深挖彻查“保护伞”
曾经营房地产公司的周某是郭某案的受害者之一。在采访过程中,她不止一次泣不成声。“我前夫与他们有过借贷往来,他们找不到我前夫就对我进行骚扰、控制,逼我还高息贷款。这样的生活,从我儿子上高三一直持续到了读研一。”
在得知郭某团伙受到惩处的那一刻,周某形容“笼罩在心里的阴霾终于散去了”。
长期盘踞在荆门、危害社会安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黑恶势力团伙除了郭某团伙外,还有以廖某、孔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在荆门市委、市政府等的高度重视下,荆门市检察机关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荆门市公安局将三个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分别交由京山、沙洋、钟祥三地办理后,荆门市检察院迅速指派一名检察官牵头,从三地检察院侦监部门各抽调一名检察官成立专班,专门负责对涉黑案件的审查逮捕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确保检察官集中精力办案。
“在办理涉黑案件中,我们与公安机关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2次,确保了协作有序、引导有据,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雷爱民告诉记者。
荆门市扫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扫黑办成立之初就与荆门市纪委监察委建立起了线索滚动排查、双向移交机制,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坚决一查到底。“深挖彻查‘保护伞’效果显著,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某、京山县政协原副主席殷某、荆门市公安局原网安支队长万某等一批隐案、积案浮出水面。”该负责人表示。
“三治融合”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走在荆门市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他们表示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自从郭某等被抓获一年多以来,街头再也没有看到带着刀打打杀杀的混混了,晚上也觉得安全多了。
今年初发布的湖北省综治委测评结果显示,2017年荆门群众安全感97.2%,全省第三;群众治安满意度97.07%,全省第二;公正执法满意度92.12%,全省第四。而今年第一季度,荆门市刑案发案率同比下降了11%。
荆门市委一楼大厅张贴着一份《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市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份通告是今年2月京山县公检法司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的,主要为了督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醒目位置张贴联合通告,告知举报奖励政策和对举报人的保护政策,可以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检举揭发。”
荆门市委坚持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在1065个村(社区)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截至目前,积分制有效发动居民摸排、举报涉黑涉恶有效线索86条,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荆门市委工作人员表示,荆门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每月召开联席会议会商扫黑除恶工作,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荆门市8个县(市、区)和105家综治考评单位的综治考核体系,有力推动了荆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