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1月28日电 27日,遵义市长魏树旺和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永华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庭审。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舟水桥街道办事处红舟村村委会、红舟村舟水组诉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登记”案件,遵义市长魏树旺和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永华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庭审,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百余人现场旁听。
“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心里感触很深,既深切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庄严和公正,也真切地感受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然任重而道远。”11月27日,市长魏树旺在出庭应诉后说。
同日,魏树旺主持召开遵义市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就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对这个案子,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必须实事求是、依法做好后续工作,决不能让法院审理的案件成为新的信访问题,以实际行动尊重法律、尊重群众、尊重司法。”魏树旺如此说道。
市政府明确,各级行政机关“一把手”要彻底打破不愿应诉、不敢应诉的思想,敢于当被告,不怕丢面子,自觉从消极应付向主动出庭转变,从形式出庭向应诉发声转变,从被动应诉到积极化解转变,从而推动全社会从“信访不信法”向“信法不信访”转变。
11月27日,市长魏树旺主持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会议就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魏树旺指出,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和依法行政是领导干部履行权力义务的第一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牢固树立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的思想,全面提高法治意识,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晰行政权力及其边界,在法律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行政管理,彻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各项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魏树旺强调,要切实增强捍卫法治的责任意识,主动出庭应诉,推动案结事了,维护司法权威。各级各部门要把出庭应诉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真诚地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实地感受民情民怨,真正做到思想上近民、感情上贴民、作风上亲民、权益上保民、效益上惠民。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治理念,自觉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全力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认真答辩,如实举证,尊重法院裁判,履行法院生效裁决,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