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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 债转股增量扩围

【着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 债转股增量扩围】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杠杆率下降和经营效益提升。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着力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上下功夫。(中国经济时报)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杠杆率下降和经营效益提升。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着力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上下功夫。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对于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债转股的关注度逐步提升,此次会议提出的三条举措很好地回应了当前债转股环节当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并且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债转股是我国结构性去杠杆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算起,本轮债转股启动至今已超过两年时间。2018年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印发了《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旨在有效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

  总体来看,债转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对于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促进国企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前,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数据,截至2018年11月底,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18928亿元,资金到位5050亿元,市场化债转股签约资金到位率仅为26.7%。

  有观点认为,由此可见,虽然在前期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金额逐步增加,但总体而言,项目落地率依然偏低,实施进程有待加快。也正是基于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提高债转股增量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定价机制不完善被认为是推进债转股落地难的一大原因。会议提出,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等尽职免责办法,创新债转股方式,扩大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债转股,促进更多项目签约落地。

  何代欣认为,建立合理的债转股定价机制至关重要。目前一部分企业杠杆水平高、借债多已成为企业转型发展过程当中面临的重要障碍,这些超额的债务对企业未来的发展,特别是流动性的改善提出了很大挑战。因此,为了改善企业的流动性,这些高杠杆的企业债务能否转化为股权存在于企业当中,缓解企业偿债压力,成为保护企业,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

  目前,一些高杠杆优质企业不乏优质资产,这些资产也可以变为股权而存在于债权人手中。此次会议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债转股是防范企业债务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或是企业破产风险的重要举措。

  会议提出,完善政策,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允许通过具备条件的交易场所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发挥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在债转股中的重要作用。

  何代欣表示,作为资金提供方,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把一些债务资产变成股权存在的话,短期之内这样一些资金是没有办法回流的。并且在此过程中,他们将承担企业高杠杆的转移和压力,对其本身来说也是有挑战和风险的,因此,在此过程中,能否将优质资产转换为股权,让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接续其经营非常重要。

  “毕竟在防范金融风险的过程中,不希望资产管理公司成为新的风险发生点。”何代欣表示,会议提出要补充金融资本,同时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债转股确实有利于更好的市场定价,也更有利于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强调,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优化股权结构,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

  对此,何代欣认为,这一提法颇具新意。因为在转股过程当中的一些优质资产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同时,目前的社会资本确实也存在投资方向单一,金融市场有待发展的问题。这一举措一方面能够促进优质资产走向社会,另一方面,也为社会投资主体提供更多选择和方式,有助于注入新鲜“血液”,在债转股的过程当中,能够起到政策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这次的债转股是去年9000亿元债转股去杠杆落地过后的新一轮的增量扩围措施。而此次增量扩围的推进确实面临着新的具体困难,我们一方面要重视一些大型高杠杆企业的转型,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规模相对中等,杠杆率和资产状况并不那么突出的企业的债转股也要给予充分的认识,因为这样一些中等企业未来也有机会发展成为大企业,并且还有增加杠杆或是创业创新的能力。因此,何代欣认为,对于中等规模企业的债转股也应该有所重视,并且在此过程当中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