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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两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原标题:两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

“检察官,感谢你们当时做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我儿子今年高考发挥得不错,考上大学啦!”记者昨悉,两名失足少年因检察官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如今坐在了大学教室里。

今年暑假,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接到小明、小亮(均为化名)及其家长送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得知两名同学在今年的高考中取得较为满意的成绩,均被武汉某高校全日制本科班录取。

小明和小亮曾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李汉君经过社会调查发现,小明、小亮均系在校学生,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次是因为交友不慎、缺乏法律意识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人到案后悔罪态度良好,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官经过详细审查后,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两人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为6个月,在硚口区检察院与硚口区教育局合作下,在武汉市第一职业学校设立的观护基地内接受考察帮教。考察帮教期间,小明、小亮每周主动上交一篇思想汇报给观护员,检察官定期与两人谈话、回访,督促他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参加观护基地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同时不定期与其家长、老师进行沟通,随时掌握两人的学习、思想动态。6个月考察期满后,两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思想更成熟了。

最终,硚口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明、小亮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不影响两人将来的升学和就业。

承办检察官表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影响的不仅是他的现在,而是关乎他的整个人生,甚至还会影响他身边人的生活和命运。

截至目前,硚口区检察院已累计对31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观护基地、学校、社区等多种渠道进行考察帮教,31人都在考察期满后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其中6人考上了大学,其他人有的仍在读书,有的找到了较为满意的工作,没有一人再违法犯罪。(记者 贾雪梅 通讯员 蔡雯)

(责编:史晨(实习生)、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