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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副主任:公职人员宣誓效忠是国际通例

(原标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公职人员宣誓效忠是国际通例)

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表示,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是国际通例,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是参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关于公职人员宣誓效忠的规定。当然,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一百零四条相比较有两点不同,一个是宣誓效忠的范围有所拓宽,包括了所有的公职人员。第二个是国安法明确规定,通过选举方式要担任公职的这些人,参选时也要签署有关文件,来表示他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愿意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上从2016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经在采取这种做法。这次香港国安法实际把香港已经行之有效的做法法律化,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张晓明强调,无论是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规定的宣誓效忠制度,还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宣誓效忠的内容,这里面提到的“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都毫无疑包含了效忠国家的含义。这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决定的,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当然公职人员宣誓效忠的对象首先就应该是包含了国家主体,不能够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割开来,把宣誓效忠理解为仅仅是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李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