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2019年将是政策落地的一年,也将是医药格局重构元年。进入2019年以来,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推进,业内表示,2019年,医药行业面临新的变局,新医保局的控费压力将使得药品行业迎来前所未见的机遇和挑战。笔者根据1月份公开资料,对这一个月内发布的医药政策进行简单的梳理,希望对业内有所参考。
医药备案制推进
1月2日,广东省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在推进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工作方面,明确要完善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规范院内工作行为。
部分原料药“零关税”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包括抗癌药原料氟他胺、比卡鲁胺、多西他赛、紫杉醇等多款药原料进口税率由6.5%降至零,一些罕见病原料药进口税率由9%降至零关税。
业内表示,“零关税”政策将为我国医药企业和患者带来诸多利好。一方面,生产相关药物的国内厂家由于使用的进口原料关税降低,从而导致成本下降,那么生产出的产品也有望降价。另一方面,生产原料“零关税”后,将吸引国外厂家到中国境内设厂,这样一来生产的药物同样也会降低价格。
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
1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则《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其中要求,药品广告以后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要求产品信息真实、科学、准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文书、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和审查专用章。
四则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
2019年1月8日,国家药典委连续发布四则关于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旨在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公示中涉及到的药品包括十二烷基硫酸钠、白陶土和可可脂、硫酸钠、硫酸钠十水合物和香草醛、山梨醇、四氟乙烷和七氟丙烷等,公示期均为三个月。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正式发布
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4+7”试点城市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落实试点各项任务。相关省份密切跟踪试点落实情况,给予试点城市支持,并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
这也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业内认为,在此背景下,仿制药企业与跨国药企行业格局将生变,而药企必须面对的现实是,政策持续深化将会挤掉药品进销的“水分”,把医药代表的利润空间压缩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