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安徽涡阳男子郭刚举报称,自己在2018年3月见义勇为的事迹被他人冒名顶替,对方还因此登上当年6月的“中国好人榜”,并获相应奖励。此事引发网友关注。7月30日,举报者郭刚告诉记者,日前他收到法院的传票,被举报者宋志伟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权并索赔6503元。该案将于8月11日上午9时在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7月31日《红星新闻》)。
发生交通事故后,路过村民发现坠入河中的校车内司机被困,纷纷投入水中砸车救人。这本是一种体现人间大爱和感人至深的见义勇为行为。岂料最后却闹出了“乌龙”,荣登“中国好人榜”的四名见义勇为者之一的宋志伟,被声称自己才是真正救出司机的郭刚举报“冒名顶替”。按说,多人下水共同救出被困司机也是正常,但奇怪的是,两人彼此都称没有见过对方救人。更蹊跷的是两人在“救人事件”发生之后,在接受不同媒体采访时所叙述的救人过程居然还“一模一样”,不但都声称是砸碎玻璃将司机从车窗内“拽出来”,还都因此受伤并到镇卫生院包扎过,并且受伤的位置也是完全相同。
从当地村民反应和被救司机儿子的表述来看,举报者郭刚救人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不仅很多村民都证实郭刚和弟弟参与了救人,包括被官方认定的四名见义勇为者中,除宋志伟之外的三人也证实郭刚确实“下了水”,但对宋志伟是否参与救人却表示“人多没看清,也不认识他”。而且在“救人事件”发生不久,不仅安徽卫视现场采访了郭刚,遇难司机的儿子还专程到郭刚家里登门感谢过,他之所以向郭刚表示感谢,也正是因为有众多村民告诉他是郭刚“救的人”。
但宋志伟的“救人行为”在当地村民的反应中似乎有些“尴尬”,既有部分村民表示没见过宋志伟参与救人,也有村民表示“不认识”宋志伟,是否救人“不清楚”。但从宋志伟姐姐事后在QQ空间上发了一条点赞弟弟见义勇为的信息以及当地另一家纸媒的报道上看,宋志伟的“救人行为”似乎也是有理有据。尤其是在“举报”发生之后,当地文明办官员在回应媒体时也表示,为宋志伟申报见义勇为和参评“中国好人”,都在全镇进行了公示和点赞,如果郭刚也参与了“救人”或是宋志伟是“冒名顶替”,为什么郭刚当时没有“举报”?而是看到宋志伟等人获得几万元奖励后,才举报其“冒名顶替”。言下之意,郭刚的举报似乎是为“分奖金”。
因为被救司机已经遇难,时间也已经过去了2年之多,究竟是谁“救了”校车司机?当地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最终调查结论。而现在宋志伟又一纸诉状将郭刚告上法庭,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郭刚提出索赔,让原本令人感动的见义勇为走上更加尴尬的境地。其实在笔者看来,二人很可能都参与了救人行动,且都是心地善良的“中国好人”。之所以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归根结底,还是与当地在对见义勇为的具体申报中,做的不实不细。比如说,当地文明办官员声称“动静”搞的很大,又是公示又是微信群“点赞”,但在随后的媒体调查采访中,很多村民都表示“没听说”,而身在外地打工的郭刚也从未收到家乡关于申报见义勇为的任何信息。应当说,基层政府“好事没有做好”才是导致这一“尴尬”的最直接原因,相关方面有必要从中吸取教训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