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清溪 郑植元 本报讯 为引导申请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激励失信被执行人自我纠错、主动自新,近日,永嘉县法院出台《关于建立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意见》。 自意见实施以来,该院强化案前诉讼风险提示和执行催告,积极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催告书》等,共对9起自动履行完毕的案件减免执行费23329.2元,在媒体平台公布3份诚信履行名单共计75人,帮助自动履行当事人重获良好社会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