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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报送备案信息、挪用基金财产 私募四川大墨投资遭罚

本报实习记者 任威 记者 夏欣 上海报道

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显示,四川大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大墨投资”)涉嫌两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四川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四川大墨投资涉及到的两项违法事实为虚假报送备案信息和挪用基金财产。

好买财富研究员曾令华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出现这样的问题,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连备案信息都是假的。就其经验来看,私募基金出现这种问题基本就可以宣判“死刑”了。做资管行业,机构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如果连信任都没有了,在私募行业很难做下去。

被标记“异常机构”

公告显示,大墨九信资产定向增发股权投资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大墨九信”)为四川大墨投资在2016年2月22日成立的一只私募股权类基金产品,四川大墨投资为大墨九信基金管理人。

四川大墨投资伪造了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和18万元的银行缴款凭证,分别作为张茜、王某东、王某梅等人足额缴纳出资的依据,完成了大墨九信的备案申请。该基金备案信息中实缴出资额一项显示为1020万元,投资者明细一项显示为王某东出资500万元、张茜出资100万元、王某梅出资220万元等均为不实信息,真实情况为王某东出资0元、张茜出资90万元、王某梅出资202万元。

四川大墨投资总经理杜永攀指示四川大墨投资合规部负责人阳洋伪造银行缴款凭证虚假报送备案信息,二人为四川大墨投资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茜作为四川大墨投资董事长未履行其勤勉尽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为四川大墨投资虚假报送备案信息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大墨投资于2011年成立,实控人为张茜,持股比例达60%。2015年7月1日在中基协备案,登记在册的共有2只基金。其中,备案于2016年7月的大墨九信已提前清算。

记者注意到,四川大墨投资已被中基协标记为“异常机构”,异常原因是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

就公司违规事项,记者多次致电四川大墨投资,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回复。

涉嫌挪用基金财产

除涉嫌虚假报送备案信息外,大墨九信这只基金还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的违法情况。

根据监管公告,大墨九信共计募集资金492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两个银行账户,其中202万元存放于四川大墨投资公司基本账户(工商银行账户);290万元存放于基金募集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四川大墨投资作为大墨九信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大墨九信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管理基金财产,而是将基金财产挪为他用。

四川大墨投资将公司基本账户(工商银行账户)收到的募集资金202万元及基金募集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收到的190万元用于其他用途:其中85万元转入四川中大鼎和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账户、190万元转入成都大墨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账户、115万元转入张茜自然人账户、2万元用于其他日常支出。综上,共计挪用基金财产392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成都大墨广告有限公司为张茜控股的公司,持股比例为99.05%。四川大墨投资也曾是四川中大鼎和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在2017年7月时已退出。

四川证监局认为,张茜作为四川大墨投资董事长是四川大墨投资挪用基金财产的直接决策者,为四川大墨投资挪用基金财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杜永攀作为四川大墨投资总经理未尽到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向红梅作为四川大墨投资财务部负责人直接负责基金财产的划转,二人为四川大墨投资挪用基金财产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四川证监局对于四川大墨投资处以以下处罚:对四川大墨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对张茜、杜永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对阳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对向红梅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华南某私募董事长强调,基金财产一般是统一托管,而且是几方签署协议,不可能出现挪用资金的现象。如果按照规定操作是无法转出资金的,因为托管单位的钱是对应到客户的银行账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