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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33条意见 黄山市公安局查摆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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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中共黄山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公开发布。该通报称,针对黄山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16项33条意见,分类细化为70个具体整改问题,提出175条整改措施,进行了逐项落实整改。

其中,对工作创新能力不强问题,已全面提升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和质量,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公共安全领域的最新概况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法。针对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毒品犯罪多发频发、打击不力等问题,找问题症结原因,提升打击能力和水平。对维稳、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 

对警示教育联系单位实际不够,没有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干警思想触动不大的问题。深入查摆、整改民警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法纪、整肃作风。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队伍状况分析研判,通过开展多项活动提升拒腐防变意识。将2012年秋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汇编,将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拍摄成警示教育片,供全体民警学习。

对应对舆情危机能力比较薄弱,舆情预警和分析不够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其中,就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引导工作进行再学习、再部署。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黟县公安局、黄山公安分局介绍了网络舆情处置的成功经验。邀请省公安厅舆情引导教官进行专题授课,提高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对“考察推荐干部环节组织不严密,存在跑风漏气、互通信息等现象”进行了整改落实。逐项制定措施,整改“选拔程序不够规范,部分人选的酝酿未充分征求意见”问题。  对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坚决的问题,已对全局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民警进行了摸底统计,为有计划、分批次推动交流轮岗奠定基础。结合“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全覆盖”要求,适时启动交流轮岗。对“干部交流轮岗”等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 

对“党委对群团组织重视不够,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活动开展少,对干部心理状况和家庭生活关心不够。”问题整改落实,举办了全市公安机关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培训班,着力提升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水平。鼓励支持组织青年民警文体活动。固化、优化关爱民警工作。 

对部分业务支队如治安、禁毒、刑侦等很少直接办理案件,下基层指导工作习惯听汇报作指示,存在官僚主义现象进行了查摆剖析。组织刑警、治安等牵头警种部署案件办理工作,通过切实发挥查处打击的职能作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严格执行规定,规范管理公务车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车使用报备、一车一油卡等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汽油费等发票报销套取资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不严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将违规发放的款项清退到市监察委指定账户。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向市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约谈。已按规定清退违规发放的款项,并全额交至市监察委指定账户。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及人事部门核定的天数和金额发放加班补贴。 

对“违规代缴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问题,严格按规定执行相关扣缴业务,并对2017年度公积金进行了补缴。自2018年6月起,相关单位已经停止代民警缴纳医保金,并按规定对2014年至2018年代缴的医保金进行清退,全额交至市监察委指定账户。责成相关单位向市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约谈。 

对“违规划转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初,相关单位已将划转项目资金扣回,目前已无误差。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调整了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分工和工作岗位,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约谈。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深刻检讨。责成相关单位作书面深刻检查。相关事项由驻局纪检组核查处理,并就核查处理情况报市委巡察办。 对“违规划转结余资金”问题落实整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开展预算编制工作。责成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16年6月停止收取道路临时停车费,目前已无经营性收入,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支出在财政批复的预算中安排,无“收支两条线”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相关单位对“收支两条线”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加强内部监督职能。

对“工程建设预算执行不严”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加强项目工程负责人、经办人对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培训。由审计科牵头重新组织开展项目审计,视审计结果经党委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委巡察办。 

对“对二级机构监管不严,违反八项规定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对系统内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抓早抓小”的问题整改,部署开展以案促改、整肃立规工作和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抓早,抓小,抓苗头”。 

对“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力”问题的整改。反馈意见中,包括“对一些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不够到位。对公安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十八大以来,多名干部因违纪或违法问题被查处。”“对违纪干警不敢真抓严处,怕得罪人,好人主义现象严重。”对此,也进行了相应整改。  对5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实的问题,已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说明情况,严格按要求全面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加强全体领导干部对相关规定的学习,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对党建等方面存在的其他相关问题,也进行了相应整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