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房东集体抵制房租抵扣个税的消息刷了屏,向来“躺着收钱”的房东们突然陷入集体焦虑。一夜之间,世道变了?
先说一个听来的小故事。前不久,某地财政部门负责人在内部会议上报告全年财政工作后,向在座的主政领导提出了一个两难问题:2018年未能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2019年任务更重,既要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增收目标,又要完成减税降费目标,怎么办?
房东的焦虑,潜藏着答案。
抵税
房租抵扣个税这事儿并不复杂。
2019年1月1日起,租客们喜迎房租抵扣个税新政,一派喜大普奔的祥和气象。新的个税抵扣办法规定,纳税人可按照一定的标准额实现相应扣除,具体的标准如下: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如此新政,自然备受欢迎,广大租客们纷纷下载个税抵扣APP,填报抵扣信息,为每月节省下来的几十元、上百元偷着乐。
然而,北京一位每月房租5000元的朋友却说,他放弃了房租抵扣这一项。为何放着眼前的肉不吃?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有房东声称,一旦租客拿房租申报个税抵扣,要么涨房租,要么解除合同退房。
多年来,我国绝大部分房东从未收了房租去报税——这并不意味着房租所得不需要缴税。实际上,若要老老实实地足额交税,这笔钱还真不少。
房屋租赁收入要交多少税呢?在近日刷屏的一篇文章中,有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果真如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出租不动产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固定税率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方面,2005年国务院颁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税率为12%。
个税和房产税相互独立。除此之外,还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名义上看,房东们要承担的名义税负颇高。若真照此执行,房东们的信息进了税务系统之后,房租收入交税无所遁形。
但现实形势如何?在现有阶段,各地对房租收税大抵采用简易综合税率的办法,且多在5%左右,有的地方低至3%,3000元/月的房租,交90元的税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