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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原標題: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閱讀背景:近日,“煙花之鄉”湖南瀏陽發生爆炸事故。對於傷亡情況,當地最初稱是1死1傷。后來媒體質疑,官方才改稱是7死13傷。23日下午,應急管理部給出最終答案:13死13傷。

  湖南省紀委監委、湖南省公安廳成立的專案組,仍在調查這起爆炸事故及瞞報、謊報行為。在事故調查處置中,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被採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職。

  輿情梳理

  當地隱瞞死亡人數 性質惡劣

  12月4日7時32分,湖南瀏陽市澄潭江鎮碧溪煙花制造有限公司因違法生產煙花爆竹,造成一車間發生爆炸事故。對於傷亡情況,當地最初稱是1死1傷,隨后澎湃新聞發文質疑傷亡人數不實,官方通報遂改為7死13傷。

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然而,根據23日應急管理部的通報,當地隱瞞了該爆炸事故的真相——經過湖南省政府的提級調查,發現並核實另有6人死亡,“當地隱瞞死亡人數,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根據現行規定,7人死亡屬較大事故,由設區市調查,13死則是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調查,且需要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股東、法人代表及相關管理人員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伙同事發地瀏陽市澄潭江鎮有關公職人員謊報、瞞報事故信息,造成惡劣影響。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黨組成員王浩水主約談長沙市、瀏陽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時指出“事故發生后,當地隱瞞死亡人數,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3名副市長被免職

  湖南省相關部門調查認定,這是一起違法違規生產引發,且存在謊報、瞞報和失職瀆職行為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和違紀違法行為的事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湖南省已啟動對事故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

  據了解,湖南公安機關對事發企業股東和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員等進行刑事調查,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或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對陳發學、楊沅朗等10名涉案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湖南省紀委監委會同公安機關對涉嫌失職瀆職和謊報瞞報安全事故的瀏陽市澄潭江鎮黨委書記劉法裕,瀏陽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王義勇,瀏陽市澄潭江鎮黨委委員、副鎮長王挺攀,澄潭江鎮聯廠干部袁澤宇4人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長沙市委對瀏陽市委常委、副市長吳敏,瀏陽市副市長沈學軍,瀏陽市副市長屈湘水3人作出先期免職處理。

  國務院安委辦約談長沙市政府

  日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黨組成員王浩水主約談了長沙市、瀏陽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約談要求,長沙市、瀏陽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湖南省有關部門要認真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強化紅線意識,加強底線思維,切實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瀏陽爆炸發生半個月后,即12月20日,國務院安委會決定派出16個以部領導帶隊的督查組分赴多個省區市,進行專項督查。其中就包括湖南,而煙花爆竹也在重點督查之列。

  網民觀點選摘

  微博認証為知名互聯網資訊博主、凡人善舉超話主持人的用戶@小米大咖(粉絲數:13萬):如此瞞報,借此逃避監管責任,罪加一等,試問當地父母官的初心和使命何在?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意識何在?擔當作為的工作作風何在?

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微博認証為知名財經博主的用戶@何天恩(粉絲數:256萬):這既是對死難者不負責,也是對社會國家不負責,更是一種目無黨紀國法的違法違紀行為。對涉事負責人做出免職處理的同時,還應追究其職務范圍內的法律責任。

  微博認証為知名歷史博主的用戶@歷史沉河(粉絲數:56萬):安全生產大於天!嚴懲一切漠視生命安全的行為!

  微博認証為衢州市網絡作家協會理事、互聯網資訊博主的用戶@牧鍵(粉絲數:11萬):瞞報人數的機制性問題是考核與追責,改革管理機制是杜絕瞞報的有效途徑。

  微博認証為知名互聯網資訊博主、微博原創視頻博主、微博牧場計劃合作達人、資訊視頻自媒體的用戶@天水王先森(粉絲數:40萬):希望能認真負責,敢於面對死亡人數和損失,給社會一個交代,給事件一個總結,避免以后發生同類型的惡性事件。

人民輿情:瞞報、謊報?全媒體時代突發事件輿情應對怎麼做?

  微博認証為體育博主、視頻博主的用戶@豬寶的小迷弟(粉絲數:15萬):希望借助這次事件,全國對於這種生產高危產品企業、礦井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生產宣傳以防這種悲劇再次發生!

  輿情點評

  瀏陽一煙花廠爆炸的事故已引發輿論關注,“企業相關人員伙同公職人員謊報、瞞報”“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等細節的曝光將事故以及當地政府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主任輿情分析師蘆珊指出,面對因違規生產導致的較大安全事故,企業的處置方式則是能瞞則瞞、能捂就捂,不僅將人的生命拋之腦后,還將社會責任視為無物。當地相關公職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觸碰了社會治理、安全生產的底線,也將輿情推向更為復雜化的局面——讓一起安全生產事故演變成為“重大生產安全責任和違紀違法行為的事故”。

  全媒體時代,信息將以圖文、視頻等多種方式在輿論場上傳播,事故真相豈能存在謊報、瞞報的空間?謊報、瞞報的處置方式僅僅是掩耳盜鈴、海市蜃樓的假相而已,隻能戳中政府公信力構建的軟肋,無益於事故的后續處理,反而為當地政府埋下種種隱患。

  無論是安全生產事故,抑或是其他突發輿情,依據事實制定事故處置及輿情處置策略是根本,虛構事實隻能讓輿情傳播“跑偏”。畢竟,輿情處置之中容不得謊言,一個謊言需數個謊言來圓,最終隻能變成輿情亂局。因此,安全事故的處置中,透明的信息通報是基礎,以人為本、有所擔當的態度必不可少,有效控制次生事故是防范輿情擴散的有效方式之一,而依法處置與問責則是監管部門的職責所在。各方做好自己的處置環節,才能共同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輿情處置。

(責編:翟晨曦、胡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