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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共享和谐美好生活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2月14日,海东市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6月30日,海东市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日前,时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问题采访了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金峰。

  ●记者: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海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是什么?

  金峰: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城市综合性评比的最高荣誉,也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反映一个地方发展实力、文明程度、整体形象的最大品牌。它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命名一届,已经成功举行了五届。海东市正在全力争创2018至2020年创建周期的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民生工程,它意在培养市民的现代文明意识,形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培养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市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有利于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有利于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发挥城市的辐射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魅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地促进海东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从而造福广大市民群众。

  ●记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金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7个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20条测评标准,涵盖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道德风尚培育、城市精品化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重点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着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推动市容环境改善,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强化市场管理秩序,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着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加强校园及周边治理,着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是对一个城市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以及党的建设情况的全面考查。

  ●记者:目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如何?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金峰:海东市从今年2月开始谋划创建事宜,6月30日召开了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部和九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创城”工作。领导机构确立以后,以市创城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抽调干部组建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抽调的10名人员已全部到岗。

  同时,制定了《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对市区、部门、镇乡街道的多个考核办法,建立了《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及要求》,明确了创建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状,创建工作在面上已经全面铺开。

  具体来说,一是通过省、市报刊、电视等多家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文明新风尚,积极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二是创城办创办了《文明海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近期已编发40多篇。三是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以促进整改、迎头赶上。四是七月以来,创城办策划在乐都、平安两主创区范围内开展七项专题实践活动:市文广局牵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和谐美好生活”的主题宣传活动;市交通局牵头在公交行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市教育局牵头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使者”系列宣传活动;市卫计委、两区政府牵头在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家园”环境卫生整治日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优化市场环境,助力文明创建”市场环境治理活动;市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牵头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宣传整治活动;在全市窗口单位开展“文明与你同行,创建从我做起”的主题活动。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金峰:2018年是海东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开局之年,也是基础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创建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对当前乐都、平安城区范围内各类市政设施问题进行大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维修完善,加快实施城区道路、人行道破损修复、盲道等工作。

  二是着力营造创建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单位内部的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新闻媒体全面落实文明创建宣传报道、公益广告刊登(播)任务,各单位网站、网页、公众微信号等新媒体在全年刊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强力推进户外公益广告制作宣传,在城区主要街路、重点公园设置核心价值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的公益广告。

  三是着力改善交通秩序。整治斑马线前不礼让、违章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并公开曝光;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对电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路口越过停止线停车、违法安装遮阳棚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加强对快递、外卖电动车群体交通行为的管理,对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乱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和开车玩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文明行车、停车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是着力整治环境卫生。市、区两级各单位承包卫生区域,一包三年不变,始终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对海东市所有专业市场开展全面整治,对马路市场、早夜(宵)市开展专项整治。

  五是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开展公职人员带头践行“文明居住”活动,建立公职人员房屋居住信息数据库,将公职人员不按规饲养宠物家禽、毁绿种菜、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文明居住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制定完善志愿者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者登记注册、志愿服务记录、积分兑换、褒奖激励等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在各类窗口、公共文化场所等地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全部纳入志愿者队伍,壮大志愿者队伍,丰富志愿服务内容,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培育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实施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开展餐饮业主文明创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餐饮业环境卫生大整治,文明经营、亮证经营大检查,开展“文明餐桌”大宣传,较大规模的饭店、酒店、宾馆须在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立“文明餐桌”提示牌;实施文明旅游行动和“星级文明窗口”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