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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灿参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八次专题会议

张仲灿参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八次专题会议

会议现场

 

  4月19日上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专题会议,通报督导情况,学习上级文件,梳理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部署下步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仲灿出席并讲话,金志和市法检“两长”参加。

  会上,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汇报了中央第11督导组和下沉杭州组赴三地开展督导的情况。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解读了两高两部出台的扫黑除恶四个规范性意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结合各自职责对抓好整改落实作了发言。

  张仲灿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工作后指出,中央督导组在我市督导期间提出的问题、意见和要求精准到位,是对杭州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扛起中央督导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要结合平安创建攻坚和市域治理现代化推进,紧盯套路贷、招投标领域等重点,突出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以系统性、针对性和长效性为标准,抓好边督边改,借势发力再掀扫黑除恶新高潮,善始善终推动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张仲灿强调,随着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大批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要加强对《四个意见》的学习研究,充分认清背景意义,准确把握特点内涵,明确法律界限,将《四个意见》更好运用指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要加强宣传培训、督促指导、专题研究、细化落实,在法律政策框架内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本站编辑 洪晓霞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