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司法者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的法律信仰对于法治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培育法律信仰,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法治文化建设的作用。信仰法治需要人们能够从文化认同的内心深处加以信任与信服,这种共识与认可是一定地方的人们对自然和社会认知的升华,并形成支配人们行为的思维准则与价值取向。由于地方法治文化与法的价值具有非常紧密的关联性,人们基于地方法治文化认
原标题:为法治建设“接地气”“供养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地方法治文化是一定地方的人们所共同具有和约定俗成的法治文化形态,是当地社会群体继承传统和现实创造的并长期坚守和遵从的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可以为法治建设“接地气”“供养料”,必须加以认真对待。
文化是法治发展的精神动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而法律与文化有着天然的共生和互动关系。文化是能够沁人心脾的无形力量,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效果,是引导、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精神底蕴。文化通过人的心智来认知、理解法律并进而支配人们做出立法、执法、守法等行为。因此,研究和实施法律问题自然离不开文化向度的考量,文化驱动是法治发展极为重要的源泉,法治运转的各个环节都深深打上了文化的印记。离开文化根基的法律难以有效实现,“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地方法治文化催发法律信仰
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司法者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的法律信仰对于法治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培育法律信仰,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法治文化建设的作用。信仰法治需要人们能够从文化认同的内心深处加以信任与信服,这种共识与认可是一定地方的人们对自然和社会认知的升华,并形成支配人们行为的思维准则与价值取向。由于地方法治文化与法的价值具有非常紧密的关联性,人们基于地方法治文化认同及其所形成的价值、知识等是法律得到人们信仰的重要支撑。如果切合了地方法治文化的情境,人们就能够心平气和地尊法守法,法律就会变得严格有力和易被遵守。因此,注重地方法治文化与法治发展之间的联接,开展与地方文化底蕴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增强人们对法治发展各个环节的认同感,是培植和催发人们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
发掘地方性的法治文化资源
文化具有很强的地方性,而法律是与一定的文化土壤相伴而生的观念、制度和秩序,人们对法律或法治的认知、认同和践行等等获益于或受制于萦绕其周遭的法治文化特质。我国经过多年的历史发展逐渐形成了中原文化、关中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湖湘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等诸多地方文化圈。这些文化圈中都有着各自信奉和遵循的传统习惯、权利义务观念、价值形态等文化基因,在这些各具特色的文化的催生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样式。尊重这些地方法治文化资源对于现代社会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
发挥地方领导尊法守法作用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地方领导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养成和践行对于地方法治文化生成与发展至关重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营造地方法治文化社会环境
要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意识和行为自觉,让法治精神融入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全社会营造出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使法治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依托、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文化精神的重要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从总体上看,法治进程中良好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是法治化环境的重要方面。对于地方发展而言,法治能够激发人的创造力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人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和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从而构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