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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建立完善四项工作制度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莲湖区制定《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等四个文件,总结近年来法制工作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制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扎实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去年下半年以来,区法制办认真落实《莲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会同区级法律顾问,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四项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形成四个文件初稿。先后分别征求市法制办和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四个文件送审稿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个文件主要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制定,细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四项工作的原则、程序、要求等,重点突出可行性和操作性,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方面,明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的原则,梳理决策事项启动、征求意见、听证、送审、合法性审查等8项程序和33项具体措施,规范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收集整理公众意见时限,完善决策草案征求意见方式和基本程序等。在合法性审查工作方面,规范审查事项受理、审查、意见反馈等5项具体程序,梳理制作《合法性审查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及4个文书模板。在行政应诉工作方面,从登记分派、审查完善、请示报送、出庭应诉等8个方面,规范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程序,并梳理制作了行政应诉流程图。在行政复议工作方面,将行政复议案件划分为审理案件和答复案件两类,规范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文书、文号登记和专用章管理,细化明确有关法定期限,梳理制作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延期审理、案件分派审批等7个文书模板。

下一步,区法制办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区《实施方案》,持续抓好四个文件的落实,严格依法规范法制工作,加强培训学习,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