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洪江市五大举措推动法治洪江建设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向子顺 近年来,湖南省洪江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精心谋划,精准布局,创新思路,强化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法院集体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为“全国优秀法院”;岔头乡竹山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谢喜兰、安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陈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司法局易小刚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市2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运行优化,实现了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积极对接湖南省司法厅“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02O平台,“7732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和“如法网”的管理应用有效规范,首问负责制推行顺利,确保了法律服务“实时在线”。积极打通服务、办案、行业管理、行政审批系统,加强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应用,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志愿者宣传活动2次。
二是凸显司法公正正义。洪江市法院将实行联合惩戒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综合绩效考评和综治考评,与128家责任单位签定了联合惩戒责任状。今年共新收案件1360件,结案1237件,结案率为91%,执行质效走在怀化市前列。市检察院与市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全省首创,将行政执法单位办理检察建议的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评议范围,提升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效。司法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个乡镇、218个村(社区)全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全部建立纠纷信息员,形成四级调解组织网络,拥有人民调解员857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255起,成功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303件,三调联动机制得到了有效发挥。政法委加强政法大数据系统建设,规范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贩毒等五类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证据指引,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刑事司法公正。
三是开展法律宣教活动。以“八进八创”为抓手,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及法治文化长廊。强化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和宪法宣讲,人大、公检法司等部门近100余人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余场次,开展“法治赶集”活动38场次,为15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全市20个乡镇和13个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拥有30余人的法律志愿服务队伍,办理公证事项310件,办理司法鉴定12起。
四是落实法治惠民服务。首先是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大力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组织市人武部等9个部门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同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在全市20个乡镇和13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募建立了一支拥有30余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做到了“应援尽援”。共受理并批准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5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其次是法律服务工作不断优化。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和重点企业全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鼓励和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复杂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功化解了多起信访积案,共办理公证事项310件,办理司法鉴定25起。
五是实施法治监督检查。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体检和案卷评查工作,今年来针对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稽查活动,评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各类案卷200余卷,同时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坚持对个案开展回访。面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建立落实法律服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法律服务。不定期深入法院各庭室开展法律服务执业监督,严防乱收费、收费不办事等现象的出现。市委政法委年初与政法各部门签订了党内监督执法责任状,分为6块15项的内容,覆盖党的执法监督的方方面面。市委政法委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68人次,协调、转办各类案件30件,答复42人,对法检公司等单位的24件案件进行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