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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出台“十五条”提升民企法治环境

    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印发《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保障十五项措施》(简称《措施》),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措施》要求,要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政府立法途径,选择符合条件、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作为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把征求民营企业意见作为政府相关立法工作的必经环节,防止出现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条款。

    《措施》强调,要消除妨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壁垒。实现路径就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坚决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从而避免行政规范性文件夹带不利于民营企业的“私货”。

    针对服务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情形,《措施》提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涉及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渝通办”,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办事效率。

    此外,《措施》还制定了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和投诉处理、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利等服务措施。

    2018年8月14日,重庆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中,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已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69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自行设定的792项证明事项已全部取消。 (彭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