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存款组织放贷条例亟需尽快出台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迅猛却长期无法可依专家建议
□ 本报记者 陈磊
一笔3万元的贷款,就让农民养殖户冯某度过了难关。发放这笔贷款的,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按照原银监会的认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自2008年开始试点。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133家,从业人数90839人,贷款余额9550亿元。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近日完成的一份行业调研报告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三农”、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等方面,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但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立法工作明显滞后,行业存在制度短板。
业内人士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结合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的发展实际,亟需加快出台非存款组织放贷条例,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