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为市民更换新号牌。 申哲摄
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林瑞琪
12日,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部署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针对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优化公共交通等方面,多个部门日前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套“1+1+23”的工作体系。
其中,第一个“1”是出台一套新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作为法律依据;第二个“1”是制定一个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作为行动总纲;“23”指18个相关部门和5个区出台的23份配套工作方案。
加强规范管理
推进严格执法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骑行和停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台了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方案。此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我市将落实属地工作责任,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管、交通、街道等单位成立联合执法组,设立联合执法整治点,对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开展重拳整治,严查无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同时,应用100套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系统,轮流设置在城区重要路口,通过人脸识别技术,与公安大数据平台比对,匹配交通违法当事人,实现滚动精准查处,进一步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抓拍力度,提高科技执法震慑力。
规范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位,取消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停放点位。在学校周边划出一定面积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方便家长接送学生。对不在指定区域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搬离,并顶格处罚。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性消防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充分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行为人的惩戒力度,将严重违法行为人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将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作为文明单位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问题突出的取消参评资格。
逐年减少存量
严格控制增量
对2019年10月8日前已在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补偿政策,回收补偿政策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鼓励市民到指定地点办理电动自行车回收手续,由电动自行车主携带车辆、身份证和行驶证领取补偿。此外,市商务局出台回收电动自行车集中处理工作方案,对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各回收网点回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拆解,确保处置及时。
取消现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模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和窗口,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服务。对于2019年11月9日(含)之前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已登记上牌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自今年11月10日起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免费为市民现有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更换新式的蓝色号牌和黄色号牌,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黄色号牌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逾期未更换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不再更换新号牌,在回收补偿政策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
工作人员在换牌点为市民提供服务。本报记者 颜澜萍摄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提升出行服务水平
为优化出行方式结构,市交通运输局、福州地铁集团出台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等相关工作方案。
在公交方面,通过增加区域间通达快线、丰富覆盖社区支线、强化地铁接驳、缩短候车时间、延长服务时间等七大举措,让市民“出门有公交、喜欢乘公交”。
其中,“出门有公交”要求,市民自居住小区步行至最近公交站点时间在5分钟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公交快线、干线、支线功能合理,与地铁接驳顺畅;公交串社区、通集市、到医院、连公园,与共享单车、步行等方式相配合,满足居民的“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
“喜欢乘公交”要求,公交高峰期发车间隔由12分钟缩短为5分钟~8分钟、平峰期发车间隔由16分钟缩短为10分钟~12分钟;公交地铁换乘距离不超100米;90%以上出行不超过一次换乘(公交或地铁)可达目的地。
在地铁方面,要加快形成融入城市、运力充足、便捷舒适的地铁骨干线网系统,让市民习惯地铁出行、享受地铁生活。
为此,要加快地铁线路建设,力争2020年至2023年,每年新开通一条地铁线路,确保在2023年底前形成地铁“十字+环形+放射线”的地铁骨干网络;有效提高运输能力,在线网客流较集中的早晚高峰时段,适时调整列车运行图,提升线路载客运力和舒适度;适时发行惠民票卡,降低通勤乘客的地铁出行成本,培养市民出行习惯,提高地铁出行量;继续开展品牌服务,提升车站舒适度和艺术氛围,优化地铁环境和出行体验。
此外,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还将开展“绿色出行365”“绿色出行·安全文明你我他”等活动,积极倡导市民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