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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人大调研组到县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4月11日,康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平一行到县人民检察院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副检察长白雪峰汇报了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以及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情况。

  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静就康保县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重点汇报。一是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工作迎来了新的转机,检察监督中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就好比“一架马车、四轮驱动”,公益诉讼工作占到了四分之一的权重。二是在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检察院主动向党委请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针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三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在“康巴诺尔湿地保护”“校园食品安全”“扬尘治理”等方面加大办案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县人大副主任李平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普及公益诉讼知识。公益诉讼是新事物,是检察监督的新抓手,很多人不了解,检察院要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宣传,特别要抓住汇报工作、专项活动等机会,注重面对面的讲清楚,说明白,首先要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理解透彻,让他们也成为宣传员,进而产生一种良性的连锁反应。二是围绕大局,推动经济发展。公益诉讼工作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大局,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把握群众的切身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公益诉讼的核心是保护公共利益,目前人民群众对宜居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需求越来越高,检察院要运用好公益诉讼手段,保护好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韩建清李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