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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成全国法治宣传 教育先进区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报道:昨日,高明区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会。根据会议通报,高明区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区长梁耀斌要求,在“七五”普法过程中,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管雪宣读了高明区受上级表彰的通报,对获得全市表彰的7个集体和8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今年以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相继对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高明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随后,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严冰表示,在“六五”普法期间,高明区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大力拓展普法宣传阵地,不断巩固和扩大普法宣传效果。
  五年来,高明区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社区农村基层普法、青少年学法、企业法治宣传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为加快法治高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在今后“七五”普法工作中,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同时,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将群众最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着力创新宣传,为推动高明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法治高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梁耀斌表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七五”普法规划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高明建设三方面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