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公开宣判。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三名被告人卢某、黄某、温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其中黄某、温某被宣告缓刑。令人痛惜的是,三人均是90后大学毕业生。
本该拥有灿烂前程的三人,为什么会误入歧途?2016年8月,卢某和黄某一起成立了某投资公司,主营贷款业务,即帮需要贷款的客户寻找合适的银行或金融公司。“就是贷款中介”,卢某称,“所以说客户资料对我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会想办法获取客户的资料。”
2016年9月21日,卢某找到了任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移动医疗顾问的武某。“我跟卢某是旧同事,感情挺好的。他说他当时业务不好,问我能不能给他(医生)信息。他问过好几次,第一次我没有同意,因为公司有保密规定。但因为我们毕业不久,感觉工作都不容易,就出于朋友的情面给他了。”武某说道。他拥有公司某应用系统的工作权限,通过其手机二维码可进入系统,内有大量医生信息。
卢某从武某处取得上述权限后,黄某找来“计算机技术很好”的大学舍友温某,卢某指使温某利用该权限通过计算机技术进入应用系统后台,盗取系统内的医生信息。为快速大量获取医生信息,温某写了一个自动抓取网站数据的程序,建了数据库并租了某云服务器租赁商的一台服务器,将抓取的医生信息放到服务器上。
“那个程序只要一登录,如果不下线,就会一直抓取。”温某供称。截至2016年10月11日,被告人卢某、温某等人共窃取“××医生”系统内的信息共计352962条。一条完整的医生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医院名称、职务及属地等。所幸的是,被抓获时,温某尚未把抓取到的医生信息交给卢某。“我没有把信息交给他,只是放到服务器上,没有下载到本地。这个服务器只是承租一个月,如果不续费,就被销毁了。”温某供称道。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卢某、黄某、温某、武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其四人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撤回对武某的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黄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温某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到卢某、黄某有自首情节,温某属从犯,且卢某等人尚未实际使用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已销毁,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故对卢某、黄某、温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