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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3月13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教育局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该院10名员额检察官集体受聘担任辖区内1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员额检察官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是落实检察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此次活动,对于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依法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聘任仪式由区教育局局长于洪芬主持,副区长曹颖、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教育局班子成员及10所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参加了受聘仪式。齐齐哈尔第三中学校领导首先向赵福忠检察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随后,其他9所学校的校领导分别向受聘党组成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向检委会委员及未检专办检察官颁发法治辅导员聘书。

赵福忠检察长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他说道,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小学阶段,青少年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未形成,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事件,青少年法治教育任重道远。聘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是构建和谐稳定校园环境、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

副区长曹颖在总结时讲到,区检察院与教育局联合举行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聘任仪式,既是对校园普法工作的“雪中送炭”,又是一场送法进校园的“及时雨”,对推动全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从思想上提高重视,用对学生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此项工作;二是用好法治宣讲这一载体,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把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三是以送法进校园为切入点,真正使学校、老师、学生受益,达到共赢双赢多赢的效果;四是注重法治宣传的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送法进校园”工作部署,结合建华区教育实际,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得到了区教育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送法进校园宣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聘任仪式上,区教育局局长于洪芬表示,在法律进校园宣讲活动中,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努力。(作者:张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