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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磨砺荣誉载 法治扬帆再起航

十三年磨砺荣誉载  法治扬帆再起航

——记“冬攻”行动中的法制先锋:江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梁昆

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23日讯(王艺洁 侯跃)今年50岁的梁昆,是一个在公安法制战线上奋斗了23年的老兵,是江安县公安局公认的“法制权威”。23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多少人从青涩变得成熟,多少事被记起又被淡忘。10年法制民警,13年法制部门负责人,梁昆早已将执法规范融进了自己的血液里,公正法治已成为了他毕生的追求。钻研法律不眠不休,案件审核“不近人情”,在他的审核把关下,江安县公安局执法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在2014、2016年连续两届荣登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榜单,今年梁昆更是荣获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十三年磨砺荣誉载 法治扬帆再起航

 

荣立个人二等功,被省厅评委全省公安机关2014年突出贡献特别奖

一件件铁案,一份份荣誉,承载着梁昆23年的呕心沥血,而他却说:执法规范永远在路上......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这名“老法制”,“冬攻”行动中的法制先锋。

建制度  “促”执法规范

建立规范的规章制度,是依法办事、正确执法的前提和保障,作为一名法制民警,梁昆深知“规范”二字的重要性。为了扼制民警随意执法,他带领法制大队的民警,多次深入一线走访案件当事人,召集一线办案民警了解情况,结合江安县公安局实际和工作特点,在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执法中每一个环节,先后建立健全了部门执法责任制、案件审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案件催办制度等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在全局强力推行“督评改比”工作模式,为全方位解决公安机关在执法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打下坚实基础,全力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了强化对办案民警执法过程的监督,梁昆同志日思夜想,和大队同志一同反复琢磨沟通又建立了以信息化建设平台为“支撑”,以点(民警)、线(办案单位)、面(全局)为一体的执法监督体系,即江安县公安局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立,实现了刑事案件从立案到移送起诉的全程“闭环式”监督,有效避免了案件超期现象的出现。

近几年,江安县公安局每年办理行政案件近千件,如何规范对行政案件的自由裁量,是梁昆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一年前他突发奇想要建立一个行政案件自由裁量均衡系统,缩短裁量幅度,通过系统利用智能化手段,根据违法情节自动生成行政处罚决定,极大地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系统的处罚执行监督功能,方便了法制大队随时掌握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有效地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执行处罚决定,大大提升了行政处罚的执行率。目前,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在大队民警的共同努力下,行政案件自由裁量均衡系统已经完成了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很快将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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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行政自由裁量均衡系统的建设情况

严审核 “办”精品铁案

为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案件审核中梁昆始终坚守讲原则,不讲灵活的底线。在他看来,法制大队肩负着全局所有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核把关的重任,他们要对县局党委负责,要对全局的执法质量负责,更要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负责!工作中也遇到过有人来找他通人情,请求降格处罚,但都被他拒之门外,他说他认的情是“法”,认的理也是“法”。他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也常对同事们说,法制部门是全局执法工作的“把关席”,大队的同志特别是负责人,就成为案件重要的把关人,必须有坚守底线,恪守法律规章,绝不能逾越执法原则。13年来,他办理和参与研究处理的一万多起案件中,无一起降格处理、枉法裁判、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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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法制大队民警学习

强督导  “补”执法漏洞

梁昆同志深知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任何时候都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和懈怠。为了不贻误办案时效,为了在有限的办案时效内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梁昆在法制大队定下铁律:只要是案子来了,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不论是三更半夜还是节假休息,必须做到“案件到来,随叫随到,随到随办,及时审核”。在法制大队,大家常常看到这种景象,已经过了吃饭时间,整个办公室还是气氛紧张,审核案卷的审核案卷,讨论案子的讨论案子……全然没有下班的感觉。

为杜绝执法办案漏洞,每次办案民警送审案件,梁昆都要仔细翻看、认真研究,最后才慎重定性。有的办案民警认为欠缺一些“无关紧要”的材料不要紧,但他却坚持必须补充完善才能审核通过;每回下基层执法检查,他的眼睛总是睁得最大,不愿放任何一个执法“漏眼”,有时候还会“令人讨厌”地驻下来,逐个案卷,逐个案卷地纠正不足;每次执法质量考核,他分分计较,不放过任何一个扣分点。

也正是因为这个“较真”,他“得罪”了一些人,但也逐渐使办案民警们养成了按程序执法,及时完善相关案卷材料的好习惯。促使民警养成了按程序执法和及时完善相关证据材料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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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到派出所指导执法规范化建设

重学习  “提”执法素能

梁昆现在算得上是全局法制工作的权威,但他却也是全局最爱学习,最善于积累的一个人。他习惯于收集与平时工作有联系、经常应用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备办案时随时翻阅,现在他装订的法律资料手抄本已经有二十余卷。他一直认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是引导民警接受正确执法理念的最直接方式,民警应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在他的带动下,法制大队民警也你学我追,唯恐落后,今法制大队的每个民警,每个站出来都是执法办案的行家里手。然而,仅仅是法制大队民警精通法律不是梁昆想要的,他还想方设法督促和指导每一个办案民警学法,为解决民警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他推出办案民警及中层干部“全脱产”跟班学习方式,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执法水平,充分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积极组织办案单位民警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为县局培养了一大批执法办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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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间隙,翻看法律条文,更新知识储备

作为一名法制工作者,梁昆同志以其超常的政治敏锐感、务实的工作责任心,为提高全局民警的执法水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江安县公安局连续十三年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无国家赔偿案件发生,多起行政复议案件均得到上级公安机关及县人民政府的维持,实现了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达100%。这一切都与他的努力密不可分。我们期待,梁昆同志在今后的执法规范工作中,带领大队民警,再创新辉煌,再添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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