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分享国内外新闻资讯
Menu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刻不容缓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基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提高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必须加强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法治建设。要补齐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短板,应强化立法先行,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法治监督六个方面共同发力。

一是强化和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由于立法、修法程序较复杂、周期较长,无法及时满足防控疫情的法律需求,因此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法决定,立法机关采取“打包修法”的方式,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实施条例》等法规进行一揽子修改;第二步,再全面启动修改这些法律法规的程序,或者针对疫情防控问题作出专项修法决定,从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执法力度。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和政令,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散布有害信息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公民利益不受侵犯。

三是强化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为了便于严厉打击罪犯和警示震慑众人,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审判机关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各种涉法纠纷案件,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最高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相关法律适用解释和类案审理的指导工作。法学界和法律界要积极开展涉疫新型诉讼问题研究,为处理疫情诉讼和纠纷提供务实管用的司法建议。

四是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大力宣传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科学防疫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要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困难群众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让依法防疫、科学防疫和依法防治、科学防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五是强化全民战“疫”全民守法。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每个公民都是可靠可信可用的强大战斗力,必须依法行使疫情防控的各项权利和自觉履行相关义务。要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公共卫生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汇聚起同心战“疫”的磅礴力量,高质量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共建共享健康中国、美好中国。

六是有的放矢强化法治监督。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重在监督。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法治体系存在明显破绽和漏洞。惨痛的教训警示我们,必须对症下药强化法治监督,对违犯党纪政纪者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严厉追责,对渎职犯罪者严厉追责严惩不贷。因此,加强法治监督和创新监督制度已成为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必须完成的紧迫任务,必须进一步推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法律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执笔:胡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