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雨政发〔2018〕9号
雨政发〔2018〕9号 签发人:李世峰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攻坚“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三个主战场,开拓创新、务实奋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切实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积极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初,区政府制定《雨花台区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计划》,部署了24项重点任务。各部门、各街道(园区)结合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在年中、年末向区政府提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二)精心统筹谋划。紧贴雨花实际,编制《雨花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对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147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和成果形式,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绘就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为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三)强化考核及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评,实行全程动态考核,要求各部门、各街道(园区)月月报报表,半年报总结,并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在年度区管干部述职工作中,特别增加述法内容,及时了解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以及开展法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纵深推进改革任务,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3550”改革要求,出台《雨花台区优化开办企业、施工许可流程实现“3550”目标实施细则》,编制开办企业、施工许可审批优化全链条流程图,优化审批环节。实施“不见面审批”改革,按照“不见面审批是原则、见面审批是特例”的目标,打造“网上政府”,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实行“不见面”的事项为482项,占事项总数的94.14%。
(二)探索实施特色改革任务。出台《雨花台区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市率先推行“明示告知、书面承诺、审批在先、监管跟进”的“告知承诺制”,将11个部门中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不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24个事项纳入试点范围,大大提升审批效率。实施投资建设项目“预审代办制”,将预审制和代办制相结合,发挥叠加效应,促进投资建设领域各审批环节提速增效。
(三)大力提升服务市场经济水平。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实现登记数据互联共享,全面推开EMS执照免费寄递工作。积极推行企业电子证照和网上更名系统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全区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请率达80%。积极开展住所登记制度改革,采取工位注册制形式办理初创企业登记,为辖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
(四)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智慧雨花”建设,完善“一网一平台”智慧政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广“多评合一”平台应用,减少建设单位在中介服务中的等待时间。实施“全科政务”改革,整合区人社、安监等15个部门的10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全科窗口”办理,提高审批效率。推广“民意110”,建立全区重点民生部门民意跟踪监测管理机制,促进各单位提升服务效能。
(五)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制定《雨花台区社会组织发展(2017-2020年)四年行动规划》,推动全区社会组织朝着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开展省市区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等近60个项目,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指导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和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大方社区的法治文化街区、古雄社区的家风家训教育馆已被评为南京市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升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重大决策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经清理,确认《雨花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考核办法》等5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三)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实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10份、提出建议400余条。
四、完善执法机制,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一)实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出台《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放9个部门共1199项检查事项。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的原则,组建雨花、板桥等6个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合理划分执法网格,形成一张盖边沉底、精简高效的综合治理网格。制定《街道综合行检查政执法大队管理规定》、《雨花台区综合执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7项配套制度,明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人员、执法辅助人员法律培训3场次,共80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9个部门深入街道开展组团式培训,将每个事项的执法流程向一线检查人员讲解,保障执法规范及成效良好。完成执法平台基础软件和手机APP软件开发,加载录入综合执法事项库、企业名录库,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的对接。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263”专项行动,成立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从严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查处污染企业145家。强化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治理,获得省环保督察组充分肯定。强力推进梅钢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梅山9号路全线出新,建通大院整治、市土储中心地块绿化有序推进,片区整体环境明显改善。59条河道全面落实 “河长制”,完成农花河等24条黑臭河道整治,高效推进186个雨污分流项目,高标准实施西善桥、板桥老街等防汛消险工程,秦淮新河节制闸国考断面、铁心桥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标准,实现了环境治理和生态涵养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城市治理力度。积极践行“城管进社区、服务零距离”的理念,实现城管宣传进社区、城管服务进社区、城管执法进社区。在推动背街小巷治理上,创新性地设置南京市首批城市管理街巷“路长牌”机制,扩大城管工作的影响面和知晓度。在景区周边、重点路段和窗口单位共设立50个非机动车停放示范点,有效解决共享单车违规停放问题。不定期开展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广告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实现市容环境全面提升。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并依托“区属街用共管”模式,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在全市首家启用“协管员监管系统”,进行量化考核。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对楚翘城、紫金广场等商户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指导虹悦城顺利通过省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验收,成功举办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雨花分会、国家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等活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出台《雨花台区处置非法集资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工作制度》。严格审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员工持股平台资质,加强对资管类、网络借贷类民间投融资企业监管。
(五)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出台《雨花台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单库和检查人员名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开展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开展专项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
(六)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启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将“两法衔接”与“263”专项行动相结合,设立雨花台区环境保护“检察官工作站”,出台《关于共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邀请专家就新《环保法》配套办法运用、行政拘留、刑事立案、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查办案件能力。
五、强化制约和监督,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政府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2017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9件、政协提案188件,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使用监管,完成406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深入推进同级财政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部门、各街道(园区)认真对待新闻媒体监督,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群众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17年,开展2次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和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75卷,行政许可案卷116卷,其他类案卷20卷进行评查,评查出优秀案卷20卷,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发出监督意见书4份。落实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对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要素作重点审查,共审查备案46件。开展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组织新领证人员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管理。雨花街道花神庙社区成功挂牌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
(三)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84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67件。
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化解矛盾能力不断提高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7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其中当事人撤回申请2件,不予受理3件,维持21件,确认违法3件,未审结2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召开复议听证会率达到100%,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2017年,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6 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132件。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积极出庭应诉。区法制办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分析成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理、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共开展纠纷排查382次,预防纠纷198起,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120件,成功调处3098件,成功率达99.29%,办理行政调解4667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打造和谐仲裁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巡回仲裁庭效能,不定期地深入社区、企业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裁决。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主动将调解环节前置,促进矛盾及时、有效化解。
七、不断提升法治能力,政府依法行政基础有效夯实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在研究重大项目、重点立法、重要决策的同时一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调整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名单,增聘1名资深律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2017年,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20次,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制定《雨花台区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雨花台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设立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其依法决策“智囊团”、行政风险“防范者”、涉法案件“代理人”的作用。
(四)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推动各部门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拓展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开展“德法同行 法润江苏”、“农民工学法周”、“大手拉小手,法治伴我走”、“预防通讯网络诈骗”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
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放管服”改革更加深化,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为推进雨花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努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篇章。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